陈前利,男,中共党员,博士,硕士生导师,副教授。新疆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(法学院)副院长,新疆农业大学自然资源管理创新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,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生态城市研究专业委员会会员、新疆土地学会会员、新疆农业经济学会会员、《环境保护》和《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》首届青年编委。主要从事资源环境经济与政策、土地利用与低碳发展、乡村振兴规划与评估等方面的教学、科研与科技服务工作。近年来,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,其中外文4篇(SCI 2篇);出版独著1部,参编专著多部(“中国城市二氧化碳排放评估研究”“中国城市二氧化碳排放(2005年)”“中国低碳生态城市发展报告2020”)。主持和主要参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新疆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20余项;其中,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项目1项、新疆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、新疆高校科研计划人文社科青年项目1项、新疆科协咨询项目1项、新疆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项、自治区政府系统2022年度重点调查研究课题1项。积极参与新疆南疆部分县市(墨玉县、皮山县、策勒县等)、青海省贵南县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的退出贫困第三方评估或后评估等相关工作,以及内地省份的国家后评估项目;参与策勒县、沙湾市、玛纳斯县等县市的乡村振兴规划工作。